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
化妝品車間自動貼標機采購
報 價 邀 請 書
編號:FJPZH-SCK-2016-05
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7日
目 錄
第一部分 報價邀請
第二部分 報價人須知
1.報價人須知前附表
2.報價文件的編制
3.報價文件的遞交
4.報價的評定和銷售單位的選定
5.合同的簽訂
6.解釋權
第三部分 技術規范及要求
1.技術規范
2.要求
第一部分 報價邀請
我公司因化妝品車間生產需要,擬購置、安裝自動貼標機2臺(型號詳見技術要求),現邀請合格的報價人進行密封報價,有意向參與報價競爭并符合本邀請要求的報價人,請認真閱讀本邀請書,并向我公司提供報價及相關資料,不管最終是否被選中,報價過程所產生的費用均由報價人自行承擔,我公司將根據報價人的報價綜合條件選定中標人。
1.本邀請書文件編號:FJPZH-SCK-2016-05;
2.本邀請書文件的內容:包括目錄所列三個部分;
3.報價范圍:自動貼標機2臺;
4.邀請書文件發出時間、地點:邀請書文件將于2016年06月17日由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發出;
5.接受報價文件時間:2016年06月26日17時前,逾期送達的報價文件不予接受;
6.報價文件報送地址: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設備部;
7.凡對邀請書文件有疑問的請及時用電話及傳真與我單位聯系:
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設備部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琥珀路7號(郵編:363000)
聯系人:陳盛陽/吳俊煌
電 話:0596—2633912/2305231
傳 真:0596-2630270
第二部分 報價人須知
1.報價人須知附表
序號 |
內 容 規 定 |
1.1. |
項目名稱:貼標機采購、安裝; 購買單位: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 邀請書文件編號:FJPZH-SCK-2016-05; |
1.2. |
報價方式:密封報價; |
1.3. |
報價人資質等級要求(和報價文件一起密封送達):設備制造資質,設備代理、經銷商資質,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等(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
1.4. |
報價文件:正本一套; |
1.5. |
報價清單:應含設備本體、設備所需附屬設施、設備主要組成部件、安裝輔材、運輸、安裝、調試、17%增值稅專用發票及其它全部費用; |
1.6. |
報價文件遞交至: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生產設備部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琥珀路7號; 郵編:363000; |
1.7. |
報價文件評定時間:報價截止期后10個工作日; 地點: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會議室; |
1.8. |
報價評定辦法:評審小組綜合評審后形成評審意見,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
1.9. |
報價截止期:2016年06月26日17時前; |
1.10. |
報價有效:報價截止期后30個工作日; |
2.報價文件的編制
報價文件的編制要求:
2.1.報價人應仔細閱讀報價邀請書的所有內容,按報價邀請書的要求提供報價文件并保證所提供全部資料的真實性,以使報價對報價邀請書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否則其報價將被拒絕;
2.2.報價文件應打印,并蓋報價單位的公章和法人章,報價文件的修改處須由經授權簽署人或加蓋經報價文件簽署人書面確認的校對章;
2.3.報價文件的組成:
報價人遞交的報價文件應包括以下內容:報價書(附報價一覽表、設備技術性能、設備代理、經銷商資質證明文件、安裝施工方案、近期業績或案例、產品質量承諾書、售后服務承諾書、有關設計圖紙等)以及根據報價邀標書要求報價人提交的資料;
3.報價文件的遞交
3.1.報價文件的密封與標志:
3.1.1.報價人應將報價文件及其它資料全部密封在一個外層包封中;
3.1.2.包封上應注明:
3.1.2.1.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的名稱和地址;
3.1.2.2.報價人的名稱和地址;
3.1.2.3.項目名稱和報價文件編號;
3.1.3.包封口應加蓋報價單位公章;
3.2.報價書遞交截止期
3.2.1.報價文件應在本須知附表序號1.9中規定的日期和時間前按規定的地址送達;
3.2.2.報價截止期后不予收取報價文件;
3.2.3.報價文件的修改及退回:報價人可在報價截止期前,以書面形式修改和撤回其報價文件;
3.2.4.在報價截止期后不得修改報價文件;
4.報價的評定、中標人的選定和評審原則
4.1.報價文件的評定
本報價邀請書由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相關人員組成的設備評標小組根據項目特點進行評標,采用評分方式;評標結束后,不管中標與否,評標小組將以電話或書面形式通知報價人。
4.2.報價文件的審查與響應性的確定
在詳細評審之前,將首先確定每份報價文件是否符合本須知的各項要求及是否響應了報價邀請書文件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報價文件將被拒絕;
凡由下列情況之一者,報價文件將被視為無效:
4.2.1.未按報價邀請書文件要求進行密封的;
4.2.2.未蓋法定代表人印章或法人單位公章的;
4.2.3.報價文件的實質性內容字跡模糊不清,難以辨認或更改過未加蓋報價文件簽署人印章的(此處所謂的實質性內容是指報價書);
4.2.4.經評標小組認定實質上不響應報價邀請書文件要求的;
4.2.5.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4.3.評審原則:公正公平。評標將對報價人的報價合理性、品牌地位、技術性能、安裝工期、售后服務等進行綜合評定,同時綜合考慮報價人的業績、承包能力、社會信譽和優惠條件等因素,并不保證最低價選中;
5.合同簽訂
5.1.有下列情況之一,另選報價人或另行報價邀請:
5.1.1.未按選中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到指定地點簽訂合同;
5.1.2.要求更改雙方確認的報價邀請書文件中的有關條款;
5.2.選中通知
評定后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設備評標小組將以書面或電話的方式通知選中人,確認其報價文件被接受;
5.3.合同的簽署
5.3.1.被選中人于選中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與福建片仔癀化妝品有限公司簽訂設備購銷合同;
5.3.2.報價邀請書文件、選中人報價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為簽訂合同的依據;
6.解釋權:本報價邀請書文件的解釋權屬報價邀請方;
第三部分 技術規范、要求及其它
1.技術規范、制造標準等:按照國家或行業現行有關自動貼標機設計、制造、安裝、使用、檢驗等標準規范;
2.要求:
2.1.本項目采購自動貼標機2臺;
2.2.自動貼標機用于我公司化妝品車間包裝工序;
2.3.相關技術參數:
2.3.1.本貼標機放置在化妝品車間凈化區內工作,工作環境溫度0-35℃;
2.3.2.本貼標機擬采用觸摸屏全中文菜單界面操作方式,觸摸屏采用彩色或藍色;
2.3.3.貼標要求:
2.3.3.1.本機為雙頭平面貼標,擬貼花盒頂面;
2.3.3.2.貼標數量:貼1張標簽或同時貼2張標簽,可以快速調整、控制;
2.3.3.3.在花盒頂面范圍,貼標位置可任意調整,貼標精度±1.0mm(Max);
2.3.3.4.貼標速度不低于25m/min,或規格L60*W60*H60mm的花盒貼標速度130-150盒/min;貼標次品率不大于0.1%;
2.3.4.更換產品規格要求:更換不同規格產品時,設備應能夠簡單、快速,完成更換工作(更換時間30分鐘內);
2.3.5.標簽、花盒尺寸要求:
2.3.5.1.標簽尺寸要求:(可貼圓形標貼min¢15mm)
|
最小尺寸 |
最大尺寸 |
長度 |
10mm |
120 |
寬度 |
10 |
100 |
2.3.5.2.花盒尺寸要求:
|
最小尺寸 |
最大尺寸 |
長度 |
40mm |
120mm |
寬度 |
40mm |
120mm |
高度 |
40mm |
120mm |
2.3.6.貼標機應具備設備故障(無標簽、漏貼等)自動報警停機功能;
2.3.7.貼標機輸送帶高度應在770±50mm,鏈板寬度114.3mm,在貼標過程不得損傷花盒表面;
2.3.8.貼標機配置要求:
2.3.8.1.擬配置德國西門子(Siemens)、日本三菱(Mitsubishi)品牌的PLC控制器,以確保整個系統的穩定性;
2.3.8.2.擬配置德國西門子、法國施耐德的人機界面;
2.3.8.3.擬配置丹麥丹佛斯、德國西門子的變頻器;
2.3.8.4.擬配置日本安川(YASKAWA)、日本松下(panasonic)的貼標伺服電機;
2.3.8.5.擬配置日本安川(YASKAWA)、日本松下(panasonic)的貼標伺服電機驅動器;
2.3.8.6.擬配置臺灣臺達、浙江金龍的輸送帶電機;
2.3.8.7.擬配置日本松下、臺灣臺達的分瓶機構、夾持機構電機;
2.3.8.8.擬配置德國西克(SICK)、法國施耐德、日本基恩士(KEYENCE)、德國勞易測(LEUZE)的標簽傳感器:
2.3.8.9.擬配置德國西克(SICK)、日本基恩士(KEYENCE)、德國勞易測(LEUZE)的測物傳感器;
2.3.8.10.擬配置法國施耐德(Schmersal)品牌的保護開關、低壓電器、按鈕等電氣元件;
2.3.8.11.所有配件包括機箱、低柜、輸送帶檔桿、小螺絲等附件全部采用不銹鋼或鋁型材料制作,應符合GMP環境要求。
2.3.8.12.貼標可調高度在10-300mm。
3.其他
3.1.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我公司支付合同總金額的30%作為預付款,設備全部到達我公司,安裝完畢、驗收合格,收到投標方全金額17%增值稅專用發票后,再支付合同總金額的60%,合同總金額的10%作為質保金,待質保期滿后支付;
3.2.設備質保期:自設備驗收合格之日起1年;
3.3.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交貨;
3.4.違約責任
3.4.1.合同簽訂后,如果中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中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1000.00元/天計算;
3.4.2.合同生效后若一方單方面自行解除合同,應承擔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并向對方支付合同總價30%的違約金;支付違約金不影響違約方履行合同的各項義務。